近年來,河北省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決策部署,結合“放管服”改革要求,著力在優機制、破壁壘、建平臺、強監管等四個方面下功夫,打造政府采購營商環境名牌,有效助推營造良好的政府采購營商環境。
優機制 打造“規范采購”名牌
優化目錄。進一步擴大采購人自主采購權和自由采購空間,提高采購效率。河北省印發《河北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2020年版)》,調整后的政府集中采購目錄,比原集中采購目錄縮減一級品目33.3%、二級品目62.3%;將設區市限額標準由30萬元提高到40萬元,縣級限額標準由20萬元提高到30萬元;將設區市、縣級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由150萬元、100萬元均提高到200萬元。
優化內控。明確崗位責任權限、細化流程標準要求,強化內部控制,通過加強對編制采購預算、確定采購需求等環節和過程的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實現自我管理、自我監督、自我提升,確保依法規范履行好采購人主體責任和行使好采購人權力。
優化規范。各級財政部門通過購買法律外包服務、借助資深行業專家、建立標準化審核處理規范、制定文件模板等方式做好政府采購投訴處理工作。省級財政部門處理的政府采購投訴長期保持“零敗訴”。
破壁壘 打造“公平采購”名牌
打通綠色通道。疫情防控期間,積極落實財政部部署,及時高效建立河北省疫情防控政府采購“綠色通道”,為審批流程減程序,為疫情防控物資采購搶時間,為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建立提供堅強有力制度支撐,展現政府采購擔當。2020年全省通過“綠色通道”采購物資價值36億元;今年截至目前,采購金額達34億元。
減輕企業負擔。印發《河北省財政廳關于規范政府采購保證金收取行為的通知》,明確將嚴格保證金收取形式并縮小保證金收取范圍,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在規范該省政府采購保證金收取行為的同時,營造良好的政府采購營商環境,進一步減輕中小微企業負擔。強化中小企業政府采購預算預留份額,對于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項目,取消收取投標保證金,今年截至目前,省本級累計有1060個政府采購項目(分標段計),減免3429家供應商,合計1.12億元投標保證金。
嚴禁差別對待。印發《河北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規范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條件設置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對供應商資格條件設置做出明確要求,嚴禁采購人設置各種差別待遇或歧視性待遇,明確禁止性要求列出15項“不得”,為政府采購市場引入更多競爭活水,為采購人提供更多合理選擇?! ?/span>
河北省政府采購網截圖。
建平臺 打造“信息采購”名牌
建立交易平臺。深化全流程電子化交易工作,持續優化全流程電子化交易平臺、不見面開標系統、電子檔案管理系統、CA互認平臺等,實現了疫情期間所有進場交易項目網上交易,大幅提升了項目進場交易的效率。交易平臺與財政一體化平臺、省信用平臺等系統對接,實現市場主體統一登錄、采購公告同步公開、交易全程在線監管、專家自動階梯抽取,大大提升服務效能,有效防止信息外泄,降低供應商圍標串標幾率。
建立監管平臺。研發政府采購投訴處理監管平臺,規范政府采購投訴處理信息公示,提升政府采購透明度。要求各級財政部門依法依規依程序受理、處理及公示政府采購投訴處理,通過對投訴處理結果進行電子化管理,建立全省政府采購投訴事項管理信息庫,將投訴人、被投訴人、投訴內容、投訴請求、投訴處理結果等信息納入綜合數據分析。
建立培訓平臺。利用信息化手段,研發應用網絡培訓系統,制作高質量培訓課件,培養建設高水平采購隊伍、高質量代理隊伍、高素質評審隊伍和高能力監管隊伍。
強監管 打造“依法采購”名牌
提升代理機構檢查質量。加強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監督檢查和評價工作,2021年全省共抽查代理機構292家,比2019年增加102家,增長54%。細化檢查內容,檢查指標80項,比2019年增加11項,增長16%。統一檢查和處理處罰口徑,對檢查項目中涉及的責任主體、項目名稱、采購金額、問題描述、問題性質、處罰依據、執法機關等內容進行統一綜合匯總。
提升集采機構考核質量。省財政廳組織市縣對集采機構進行考核,考核采用集中采購機構自查與考核小組考核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全面了解情況與重點抽查相結合的方式,考核內容涵蓋了是否存在收取招標采購文件制作費、代理服務費,是否存在利用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供的免費電子交易系統收取電子交易系統使用費,以及采購公告中資格條件的設定,采購項目是否還存在違規設定“名錄庫、備選庫、資格庫”等。
提升專項監督檢查質量。及時開展政府采購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清理工作,累計清查整改項目648個,涉及采購人404家,涉及入圍供應商6713家,合同金額12.6億元。同時,積極建立長效機制,發現一起,嚴處一起,在全省范圍內營造“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公正和誠實信用”的政府采購營商環境。
來源:長城網